延边州教育局服务事项目录及工作方案 | ||||||
序号 | 服务事项名称 | 服务对象 | 服务方式 | 责任处室(单位) | 责任人 | 完成时限 |
1 | 《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普及 | 全社会 | 利用教育专题网站和学校宣传展板宣传法律法规;4月、12月开展中小学法治宣传日(月)活动 | 法制处 | 张正一 | 12月31日 |
2 | 对县市行政审批工作的指导 | 县市教育行政部门 | 对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权责目录、“行政许可等信息双公示”制度等方面的不定期指导 | 行政审批办公室 | 张正一 | 12月31日 |
3 | 对县市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 | 县市教育行政部门 | 建立健全教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和相关责任制规则,12月组织全州依法治教(校)专题培训会议,学时不少于8课时,加大对相关人员的培训与指导 | 法制处 | 张正一 | 12月31日 |
4 | 发布教育相关的政务服务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 | 学校及社会公众 |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和教育门户信息网站,每月定期公开相关的教育政务信息;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公告、简报等方式,及时公开涉及公众利益或社会关切、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其他事项 | 办公室 | 卜繁强 | 12月31日 |
5 | 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指导 | 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 | 全年组织2次以上的校园安全工作专题调度会议,指导县市、学校组织安排消防日避难演练、参观学习等活动;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发布学校预警预报信息。 | 安全处 | 于福利 | 12月31日 |
6 | 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 全社会 | 利用延边教育信息网发布培训测试通知,每年至少举办2次培训测试工作(上半年1次,下半年1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临时增加测试任务。 | 人事处 | 金敬 | 12月31日 |
延边州教育局监管事项目录及工作方案 | |||||||
序号 | 监管事项名称 | 监管依据 | 监管对象 | 监管方式 | 责任处室(单位) | 责任人 | 完成时限 |
1 | 对县市、学校普法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 《三定方案》《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法制建设的意见》 | 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学校 | 通过查阅计划方案、佐证材料、师生问卷等方式,12月组织一次对县市、中小学(每县市1-2所学校)的普法工作抽查 | 法制处 | 张正一 | 12月31日 |
2 | 对县市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检查 | 《行政许可法》《实施教育行政许可若干规定》 | 县市教育行政部门 | 每半年抽查一次县市教育局权责目录制定情况、许可审批文件和具体许可行为 | 法制处 | 张正一 | 12月31日 |
3 | 对县市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 | 《行政处罚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 | 县市教育行政部门 | 12月底前对县市执法工作进行摸底调查,有重大执法案件的对其案卷进行评查,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 法制处 | 张正一 | 12月31日 |
4 | 对全州教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三定方案》 | 县市教育行政部门 | 对县市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方案、制度、程序规则落实情况及信息公开报送条数,年底进行量化评估检查 | 办公室 | 卜繁强 | 12月31日 |
5 | 对全州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 《三定方案》《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校车安全管理办法》 | 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学校 | 对校园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每年进行抽查不少于四次;检查比对台账,对重大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导 | 安全处 | 于福利 | 12月31日 |
6 | 对全州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吉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 | 州直及县市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学校、公共服务行业 | 8月制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督查评估标准,12月底前对1~2所县市进行评估验收 | 人事处 | 金敬 | 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