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延边州教育局服务事项目录和监管事项目录及工作方案
  • 日期:2017-11-18 12:53 来源:延边州教育局
 
延边州教育局服务事项目录及工作方案
序号 服务事项名称 服务对象 服务方式 责任处室(单位) 责任人 完成时限
1 《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普及 全社会 利用教育专题网站和学校宣传展板宣传法律法规;4月、12月开展中小学法治宣传日(月)活动 法制处 张正一 12月31日
2 对县市行政审批工作的指导 县市教育行政部门 对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权责目录、“行政许可等信息双公示”制度等方面的不定期指导 行政审批办公室 张正一 12月31日
3 对县市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 县市教育行政部门 建立健全教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和相关责任制规则,12月组织全州依法治教(校)专题培训会议,学时不少于8课时,加大对相关人员的培训与指导 法制处 张正一 12月31日
4 发布教育相关的政务服务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 学校及社会公众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和教育门户信息网站,每月定期公开相关的教育政务信息;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公告、简报等方式,及时公开涉及公众利益或社会关切、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 卜繁强 12月31日
5 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指导 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 全年组织2次以上的校园安全工作专题调度会议,指导县市、学校组织安排消防日避难演练、参观学习等活动;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发布学校预警预报信息。 安全处 于福利 12月31日
6 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全社会 利用延边教育信息网发布培训测试通知,每年至少举办2次培训测试工作(上半年1次,下半年1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临时增加测试任务。 人事处 金敬 12月31日
延边州教育局监管事项目录及工作方案
序号 监管事项名称 监管依据 监管对象 监管方式 责任处室(单位) 责任人 完成时限
1 对县市、学校普法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定方案》《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法制建设的意见》 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学校 通过查阅计划方案、佐证材料、师生问卷等方式,12月组织一次对县市、中小学(每县市1-2所学校)的普法工作抽查 法制处 张正一 12月31日
2 对县市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检查 《行政许可法》《实施教育行政许可若干规定》 县市教育行政部门 每半年抽查一次县市教育局权责目录制定情况、许可审批文件和具体许可行为 法制处 张正一 12月31日
3 对县市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 《行政处罚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 县市教育行政部门 12月底前对县市执法工作进行摸底调查,有重大执法案件的对其案卷进行评查,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法制处 张正一 12月31日
4 对全州教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三定方案》 县市教育行政部门 对县市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方案、制度、程序规则落实情况及信息公开报送条数,年底进行量化评估检查 办公室 卜繁强 12月31日
5 对全州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定方案》《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校车安全管理办法》 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学校 对校园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每年进行抽查不少于四次;检查比对台账,对重大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导 安全处 于福利 12月31日
6 对全州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吉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 州直及县市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学校、公共服务行业 8月制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督查评估标准,12月底前对1~2所县市进行评估验收 人事处 金敬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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