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个人申报、县市初审、州级审核,决定推荐于传波等44名教师为省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名单后附,不分先后)。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1日—6月28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凡匿名、冒名、假名且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
反映情况受理部门:延边州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联系电话:0433-2919064
延边州教育局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