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延边州教育局关于对延边州示范性幼儿园检查评估标准进行修订的通知》(延州教幼字〔2017〕6号)和《关于评选延边州示范性幼儿园的通知》(延州教基函〔2020〕30号),州教育局组成检查组对新申报州级示范性幼儿园的6所幼儿园进行了实地检查。经检查评估,延吉市新蕾幼儿园、延吉市八一幼儿园和安图县明月镇幼儿园符合“延边州示范性幼儿园”标准,拟命名为“延边州示范性幼儿园”。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来电来信来访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9月4日至2020年9月10日
联系电话:0433—2919059(学前教育保障处)
0433—2915017(驻州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延边州教育局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