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跨区域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工作管理规定(试行)》(教民厅〔2018〕1号)和《吉林省关于<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跨区域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的实施细则》的要求,依据《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018年跨区域招生简章》,为做好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以下简称中央民大附中)在我州招生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性质
中央民大附中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法华寺甲5号,是一所普通高级中学,高中三年均采用北京市高中统一的教材,全科汉语授课,不开设少数民族语言课程。同时,英语是学校开设的唯一外语。民大附中实行非京籍少数民族学生和京籍学生“混合培养”模式,毕业时可以参加北京统一高考,而北京统一高考不设“民考民”或“民考汉”等类别。
二、报名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学兼优。
2. 初中三年户籍、学籍均在延边州行政区域内,并实际就读州内初中学校的少数民族应届毕业生,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3. 考生须身体健康,自律意识强,能适应住校学习、集体生活。
三、报名办法
按照有关要求,中央民大附中列第一批次录取学校。中央民大附中和延边一中、延边二中不得兼报。目前,州内普通高中报名工作已经结束,已报考延边一中、延边二中的考生若改报民大附中,视为放弃延边一中、延边二中录取。
中央民大附中报名将通过填写纸质版报名表方式进行。报名工作由县(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2018年6月24日-25日组织考生报名,6月26日将考生报名表及汇总表报州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四、考试及录取
报考中央民大附中的考生应参加2018年吉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中央民大附中招生与延边一中、延边二中同批次录取,中央民大附中录取线原则上不低于州内省示范性高中最低录取线。考生奖励照顾政策参照《州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延边州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延州教基字[2018]6号)执行。
五、优惠政策
鼓励就读中央民大附中的延边籍学生大学毕业后回延就业,在招聘、招录、职级职称、安家补贴等方面给予优惠。
六、有关要求
1.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及时宣传中央民大附中招生录取政策,确保广大考生和家长及时了解相关内容。
2. 各县(市)及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引导考生正确填报志愿,加强中央民大附中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
3. 其他有关事宜参照《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018年跨区域招生简章》执行。
附件: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相关招生文件.zip
延边州教育局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