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中小学生寒假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各中小学校严格贯彻执行。
各县(市)要将本县(市)寒假工作方案于2018年12月25日前报州教育局,于2019年3月1日前将新学期开学情况、寒假工作总结报州教育局。
联系人:孟繁陶 电话:2919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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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中小学寒假工作的通知(吉教办〔2018〕226号)
延边州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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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中小学寒假工作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