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州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总体部署,经研究,定于2019年4月13日至14日开展全州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高级、一级(州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答辩时间
4月13日(星期六)上午8:00时和13:00时开始答辩。
4月14日(星期日)上午8:00时开始答辩。
二、 答辩地点
答辩地点:延边州委党校(地址:延吉市新民北街1500号,乘坐公交15路、60路、4路到社保局站点往北1.4公里)。
三、 答辩范围
2017年度参评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高级教师及州直推荐参评的一级教师(除已评未聘人员)。
四、相关要求
1.请参评人员须于当日上午7:30时前入场,下午12:30时前入场,迟到30分钟或缺席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参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参评人员答辩答辩时间为6分钟,其中自述时间3分钟,问答时间3分钟。自述主要包括师德师风、教学效果、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情况,答辩人根据专家随机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
4.各单位收到通知后,尽快通知相关工作人员,确保通知到人。
5.答辩地点车位有限,请答辩人员周知。
联系人:柴玉华
联系电话:2879055
附件:1.4月13日上午答辩人员名单
2.4月13日下午答辩人员名单
3.4月14日上午答辩人员名单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10日
附件: |
4月13日上午答辩人员名单.zip |
4月13日下午答辩人员名单.zip |
4月14日上午答辩人员名单.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