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师工作处
  • 日期:2019-12-01 12:23 来源:
教师工作处(人事处、州汉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全州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全州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
负责指导教育系统师德师风、继续教育、人才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干部任免、劳动工资、保险福利、档案管理等工作;
负责教育系统评优选先、考核奖惩、绩效评估等工作;
协调并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和职称制度改革等;

负责管理全州语言文字工作,制定语言文字相关管理制度,协调监督和检查全州语言文字的规范应用工作;

组织实施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承办州汉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联系电话:2919190、2919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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